在一个单位工作了一个月多一个星期,今天公司的人告诉我说让我重新找工作,因为怕下个月工资发不出来,因为第一个月的工资也是拖了半个月才要到的,也没有签合同,请问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2025-03-15 23:26首先,您有权获得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您的公司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拖欠工资,您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即从应得工资中扣除已付工资的部分)、加班费、社会保险等。 此外,如果您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被无故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按劳动者本人上一年度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因此,即使您已经工作了一年半,也可以要求支付三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建议您尽快与公司协商解决此事,并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