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17年12月通过外包公司即劳务派遣,与外包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进入一家工厂工作,上班半年多,工厂与外包公司没有为我缴纳社保,而是买的每月50元的商业保险,本人7月12号,写了一份辞职申请,辞职单一式两份,通过快递寄到了工厂,工厂领导不同意我辞职,本人8月13号就直接不去上班了,8月28号发放7月份的工资,工厂以我自动离职为理由,拒绝发放我的工资,辞职单上辞职理由是个人原因,我该怎么申请劳动仲裁?能否以工厂未缴纳社保为理由向公司索要被迫离职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合法?法律上是否支持?关于工资,我已经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过,他们正在处理。是否需要去劳动仲裁?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吗?
16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您认为自己被非法解雇,您可以依法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操作如下。 建立证据链。收集证明您被非法解雇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辞职申请书、快递单据、工牌等。 提交书面申诉。填写一份书面申诉表,并附带您的所有证据材料,提交给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仲裁。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对你的申诉不予受理,或者你对劳动监察大队的裁决不满意,你可以将争议提交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劳动仲裁。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自己的行动。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