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珠宝公司上班 上班时老板没有让签订劳动合同 然后离职时她说不给我发工资 因为中间可能有点矛盾 然后我说气话就说工资不要了 事后去问她要工资她就说不给我发了 原因是因为我自己说过不要了 然后我给他解释说是气话 但是老板说她当真了 她还把我从她家赶出去了 不让我住 起初进公司的时候她说管吃管住的 然后她只管住但没有管吃 希望你能为我解答 谢谢
2024-11-23 17:30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工作中遇到了一些争议。首先,关于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一般来说,在中国大陆,无论是私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都需要与员工签订书面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公司未及时为您签订合同,则可能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其次,关于离职后的工资问题,如果您确实因为工作中的某些原因而提出辞职,并且表示不再要求工资,那么通常情况下,雇主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剩余的工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您可以随意地拒绝支付工资。如果雇主坚持认为您应该继续接受工作并获得工资,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关于公司对您的管理问题,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同时,考虑到这种情况可能会给您带来一定的困扰和压力,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解决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信息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