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人身在印尼,来着一个月零二十天,前半个月出手与同事动手,同事也没事,本来没多大事,但是公司知道后非得罚一万,遣送回国,机票自费,总共18000.我没过试用期工资一个月八千多,如果罚下来的话这段时间就白上了,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可以申请
2024-11-23 17:27尊敬的用户,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劳动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建议您尽快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处罚情况,并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