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单位每月都发放了绩效奖,10月中旬休完了产假便申请了辞职,但是11月份涨工资,单位其他员工都补发了之前六个月的工资差额,但是我没有发放,向单位找说法,单位给的理由是我产假期间都发了绩效,所以就不给予补助了,请问这样合理吗?
2025-03-06 18:58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产假期间享有一定的津贴或补贴。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这部分费用,可能会被视为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你有权要求单位补发未支付的产假期间的绩效奖金。 此外,如果你认为自己已经履行了产假期间的工作职责,并且单位没有正确计算你的产假天数和工作量,你还可以提出申诉,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建议你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或者寻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