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工作十多年,去年重签合同签到了另外一个公司,现在要开除,不给补偿
2025-03-06 17:20您好!首先,我需要强调的是,在任何情况下,员工都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的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则您有权要求单位进行赔偿。 然而,具体到您的情况,由于您已经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并且新旧合同的期限不同,因此可能会有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况。 如果新旧合同的期限相同或者接近,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作为对您服务年限的认可和补偿。 如果新旧合同的期限相差较大,比如新合同是短期合同,而旧合同是长期合同,那么您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因为这不符合劳动法规的要求。 建议您与单位进行协商,了解具体的条款和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最后,请记得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