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12号我刚从一家公司辞职,辞职当天晚上就给老板打电话,她说可以,让第二天找经理办手续,第二天去了问工资什么时候发,她说因为我是培训期未满因为个人原因辞职,所以不给发当月工资,上个月工资给发,结果我今天打电话问老板,她说我培训没完成,上个月工资顶培训费(培训都是经理直接培训,根本没有培训费),还说我没提前打辞职报告(合同也没写,入职时也没说,都是临时说的),我想咨询一下这是不是违法的,还有就是合同上没有公司盖章,公司名字也不是大连谦佚,应该是大连谦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有效吗?谢谢。
2024-11-22 15:19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存在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关于工资发放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您的培训期未满离职,且是因为个人原因导致,那么在不影响其他员工的情况下,应该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得的工资。在此情况下,如果您已经提供了书面通知,并得到了公司的认可,那么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 关于培训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给予医疗待遇;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您的培训期间,即使因为个人原因离职,也不能以培训费用作为理由拒绝支付工资。 关于合同效力。虽然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公司印章和名称,但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该合同即为有效。因此,即便合同中的公司名称与实际不符,只要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确认了合同的内容,该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建议您先与公司进行协商,了解具体的情况后再做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