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个公司上班,刚刚休完产假,公司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搬别市去了,由于太远,本人不能去,公司却硬安排我去带新人,要不就自动离职。我不甘自动离职,怎么办?
9天前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第38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如果您的公司没有履行上述义务之一,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公司进行协商,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