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暑假工,但是在厂里面做事情签的和别人去做事情的合同一样的,我们相当于试用期的员工,已经做满一个月了,想辞职,老板说必须做到20号,不然扣工资,这个怎么办
2024-12-12 07:12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认为您的工作条件不符合您的期望或无法满足您的需求,您可以立即通知雇主并要求终止合同。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尽快与雇主沟通,明确表达您的离职意愿,并确保双方都理解并且同意您的决定。如果雇主坚持要等到20号才允许您离职,这可能意味着他们不希望失去您的服务,并且可能会对您的行为采取一些措施来惩罚您,例如扣除工资等。 在这种情况下,我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的文件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副本、工作表现评估以及任何口头协议。这些记录将有助于证明您的立场和请求,并可能对解决争议有所帮助。 最后,请记得保护好自己的权益,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