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去年十一月六号,在工厂里上班时受伤,在博兴县兴福手足外科医院做了三个月康复治疗,现在已经结束了,治疗费用是厂里出得,上午干关天活,下午去做康复治疗,厂里给我发三个月工资,三千块钱是一个月,厂里给工人买的是中国人寿综合意外保险,五月十八号,在博兴县中医院做了商业保险伤残鉴定,报告还没有出来,现在以康复治疗结束了,把我辞退了,厂里说报保险了,能到十级,保险公司赔偿,如果鉴定不到十级,厂里也不会有任何补偿了,我这样情况应该怎么办呢?谢谢,
2024-10-14 06:40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工伤赔偿和商业保险理赔的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遭受伤害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待遇标准给予赔偿。在此情况下,您已经完成了三个月的康复治疗,并且获得了工人工资作为补偿,这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 关于您的商业保险伤残鉴定结果,建议您尽快联系相关的保险公司进行确认。根据保险条款,如果鉴定结果为非十级伤残,则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相应的赔偿。如果您认为鉴定结果不公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寻求帮助。 此外,您可以与厂方沟通,了解他们的赔偿政策和具体流程。如果厂方坚持要求您接受终止合同的决定并同意按协议支付相关补偿金,那么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 最后,无论何种情况,都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好此事,保持冷静和理性,争取合法权益的最大化。祝您早日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