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家房子是1985年造的,名字是我公公的,我结婚是1997年,到2009年我把房产名改我老公名下,现在我们要离婚,房子我有分吗?
2025-09-18 08:35在您的情况下,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您和您的丈夫共同拥有该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协议分割。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同意将该房屋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请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通知房屋管理部门变更产权登记。 如果你们不同意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在法院的判决中,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成员关系、房屋价值、经济状况等,来决定是否给予您部分产权份额。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而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