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4月份入职了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说是第一个月实习期所以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到了发工资的时候一拖再拖,还把我口头辞退了,现在还没给我,这期间我有找过他,他说他现在没钱让我等,但是我们知道他有钱
2026-01-20 05:24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在你入职后未及时为你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已对你进行了劳动关系的建立,并且在此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并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如果你已经知道单位有能力支付你的工资和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你应该立即采取行动,比如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该公司的行为,或者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你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如通过调解或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