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9月1日入职艾柯电器(苏州)有限公司,计划2018.1.3号正式离职。公司现在不想发13薪给我。怎么办?
2025-04-16 05:46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公司不按时发放工资,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并要求按时发放工资。 投诉或举报。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申请仲裁。如果上述方法无效,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依法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诉讼处理。如果经过以上方式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工资以及相应赔偿。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要保留好所有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工作证明等,以便在需要的时候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遵守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前提。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