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14年9月来到本单位,2015年1月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合同马上到期,我不想继续在这里工作了,但是今天我去查养老保险时发现单位并没有给我缴纳养老保险,其他的医保什么的交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2025-04-16 04:22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您在劳动合同期间内未得到应有的社会保险待遇,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也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