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政府工作人员02年工伤9级现在要辞职了,我向单位要工伤补助,单位回复工伤条例是04年颁布的,02年工伤不能享受,对吗?请帮助谢谢。
16天前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保法”)的规定,您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依法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即使是在04年之前发生的工伤事故,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具体到您的案件中,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伤待遇被侵犯,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果最终确认为工伤,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赔偿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同时,您还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法律建议。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