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a公司上班他说试用期一个月可是上了三个月都没签合同,突然说合作另一家b公司合作然后周六就叫我们签合同 签合同的时候十几张就没怎么看就签啦 签完后突然看见中间加了一张a公司的辞职单.我都懵啦不知道怎么回事 (进a公司之前说是8小时可是进去了天天加班还没有加班费 应聘的时候说是4500是低工资 可是发工资条又是所有加一起4500)
2025-03-28 18:03首先,您有权要求您的雇主提供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在试用期内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您的权利将受到保护。 其次,关于加班费和工资的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员工的工资,并且不得安排加班时间,除非得到员工同意或者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报批。 最后,关于辞职单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或者仲裁。在处理这类纠纷时,您需要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条、工作记录、合同等。 总之,您应该尽快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