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1年5个月。在2018.09.10经劳动监察大队调解支付工资2080元,(事实是一个月零一天的工资和300安全金共计2450元)监察大队还让写了劳动解除字句。但是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没给交社保。现在还能要求给补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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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关于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由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请注意保留好所有与争议相关的证据,并确保按照法律规定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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