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3月份在惠东县黄埠镇手机店买了一部oppoA31手机售价1280。当时高出同类产品贵了300块。其他正规渠道只要980。当时给手机店现金两百块。还欠个1080分期付,每月付152。我付完六个月。既然还要我付六个月。用高利贷的威胁坑害我。我精神受到很大伤害。但是在活动书上说口头说,我说嗯,六七个月吧,她写了12个月。是我签的,但是我也没注意看。我第一次买手机。我说把手机退给他,那一千多块钱我不要了。他每次依依威胁我投个机关把你一大半年了,通过多种渠道来不择手段的来威胁我。很黑暗啊
2024-11-22 15:25尊敬的客户, 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家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消费者接受服务或购买商品,并且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在此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该手机店的行为,要求其退还剩余未支付的款项以及利息等费用。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如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相关事宜,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请注意保留好与手机店交易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购物发票、付款凭证、通话记录等,以便于后续维权使用。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