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怀孕快六个月了,现因公司业务不景气要求裁员,公司让我11月份离职,然后给我缴纳9个月的保险,但公司只交公司部分个人部分自理,我不同意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8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裁员时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且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则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赔偿。另外,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若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您遇到上述情况,建议您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日后维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