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到明天15号止刚好满一年,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到期不在续签合同,但.公司管理层人员说这个月工资和一个月的补尝要到下个月15号发工资才发给我。因为公司每个月十五号给员工发工资日子,试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2026-01-08 16:20尊敬的客户,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公司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剩余的工资。如果您对公司的行为有异议,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务必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日后维权时使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