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1966年生人我于2016年4月9日应聘于某物业公司就职中控室中控员,2018年12月22日公司通知我到退休年龄了,2018年12月31日要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在我上班期间单位没给我交任何保险,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吗?(我是女员工)
1天前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服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与其终止劳动合同。 关于您的情况,由于您在工作中没有受到工伤或职业病伤害,并且在工作期间未享受过社保待遇,因此按照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至合同到期,而不是被强制性解雇。同时,如果您认为公司在处理您的离职过程中存在不公正的行为,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寻求帮助和保护。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以当地的法律法规为准。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