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工厂干仓管,因临时有事,后来不干了,但是没有走离职手续,后来老板找到家里,让我签自动离职,剩下的工资不在支付,因为这个工厂是离职的都不好要钱,工资是一个季度才发一次,几乎离职的人都要压一个半月工资,而且离职领导不给签字,都是自动离职,所以我们想反正要不开钱,干脆签了,省的一直来家找我们,但是现在劳动局介入,没有签协议的都通知人家去办离职手续,我们确不能要回,我想问下,我们有权利要回这一个半月工资吗
23天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权益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关于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剩余的一个半月工资,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意味着如果您的合同被提前终止(即“解雇”),您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证据收集。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建议您保留以下证据。 -工作期间的相关文件和记录,例如考勤表、工作日志等。 -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或政策,证明公司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与同事之间的沟通记录,表明您在工作中遇到了困难并寻求帮助。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如果您认为公司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般性的建议,并不能替代具体的法律意见。具体操作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同时,为了避免纠纷升级,建议您尽快与公司协商解决方案,避免进入劳动争议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