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做寒假工也就是临时工,签了一个协议(如图)说得做到2月12号,不然不发工资,那如果我中途有事辞工,那如果工厂不给工资,合法吗?
2025-05-01 09:0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因个人原因需要辞工,您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违约金。同时,您有权要求获得与原劳动关系相同的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等。 关于合同中的“如果不按时完成工作,将不会得到任何报酬”这一条款,该条款可能属于雇主的单方面权利,而不是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咨询和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