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电话现在不方便听,我想问一下我一在单位上班快三年了,我是做餐饮的,我上个月29号无缘无故叫我走人,因为厨师长跟上面几个领导有回扣事情,怕我说了,现在只给我年中奖加三个月补偿钱,我想问一下,要是我做到十二月底年中奖应该有吧?还有上次我问了一个实习律师说要是做到十二月底就有赔偿六个月的钱,请问这方面有这事实吗
2025-03-24 05:00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被用人单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至于您的情况,如果是因为公司原因导致您无法继续工作,且公司未能提供正常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您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关于年中奖金的问题,一般来说,公司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奖励,但具体数额需要参考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