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公司从1993年开始工作,工作24年了,单位通知到年底就退休了。单位什么保险都没有给我上,说退休时就给5万块钱,我想咨询一下,这合理吗?如果补交保险应当给我补多少?
2025-03-24 06:17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您在该公司工作满24年,那么您有权要求单位为您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新的参保地,并按照当地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此外,如果您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还可以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关于是否应该给予您5万元补偿的问题,建议您与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单位拒绝给您提供任何补偿,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通过诉讼途径维权。请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于后续的申诉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