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61周岁,在一家工厂上班三年多,5月25日下午六点多,在单位突发脑出血,工友们把他送到邢台人民医院,老板先付了一千多的费用。后来给老板要过两次钱,加上住院费共计六千。现在住院费已达六万五,新农合。后期还需要大量费用。父亲现在主要问题是左边偏瘫。问一下厂方是不是该赔偿费用,该赔偿多少?
2024-11-05 08:02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您父亲是在工作中受伤,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工伤待遇赔偿。建议您尽快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此事,并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便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