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香港人,2013年4月17日第一次合同,2015年4月17日第二次合同,再来2017年4月17日合同到期,如果企业不和續签合同,請问有否補償金,及怎样算?謝謝
2024-09-08 11:0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签合同。如果没有续签,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 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为前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 由于您的情况比较特殊,即您与公司签订两次合同,且两次合同均未续约,因此您可以参照第2条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具体金额可能需要由专业的劳动仲裁机构或律师进行评估。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您有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