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单位领导重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按月发放了奖金,现单位要求我们全部退出。请问我们给应该退。
2024-09-08 10:42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您的情况下,您认为您的公司没有履行上述义务,您可以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并要求退还已发放的奖金。同时,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您的主张,如工资单、银行转账记录等,以支持您的诉求。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