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苏州一公司上班四年,公司没给我买社保,劳动协议也是一年以前到期没续签合同。现在不想干了,能拿到多少补偿?如何去拿?老板不想给。求解
2025-06-02 19:34在苏州工作的员工,如果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劳动合同终止。由于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员工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损失。如果公司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如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和赔偿员工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如果您想获得经济补偿,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保留与公司签订的所有书面文件,特别是关于劳动关系及工资发放的相关记录。 -沟通。尝试与公司管理层进行直接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询问是否有可能达成一致解决方式。 -寻求第三方帮助。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准备起诉材料。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您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和申请书,准备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请注意,具体处理流程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异和个人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强烈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指导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