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台鹏晖铜业的一名普通员工,从7月8号新炉开炉后,领导要求我们每天工作16小时,我们该如何维权?
2024-12-06 14:0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安排加班,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与您的领导沟通,说明您的担忧和需求,看是否有可能调整工作时间和强度。如果没有改善,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尽快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加班记录、考勤表等; 可以寻求公司内部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会的支持,进行协商解决; 如果情况严重,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保持冷静和理性是非常重要的,避免冲动行事导致进一步的纠纷。同时,也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