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口头宣布解散,但是工商那边没有破产,我们有很多员工干了2-4年,但是只给发了一个月工资,其中有一些员工没有签合同,请问其他的钱还能要回来嘛
2025-07-02 22:37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公司口头宣布解散但未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且未能提供合法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您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发剩余的工资及相应经济补偿金。同时,由于您可能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的权益也应得到保护。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尽快收集证据并寻求法律帮助,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也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代理,以确保处理过程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