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供销系统职工在07年单位己为(僵尸企业)七八年了,我在2007年被判刑,出狱后还能向单位追要经济补偿吗?
2025-10-15 02:4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您在07年被判刑出狱后,您的刑事责任已经解除,但作为劳动者,您仍然享有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资的权利。因此,您可以向原工作单位主张工资待遇,并要求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如果单位不支付或拖欠工资,您可以依法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与单位协商解决,争取早日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