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4月23号按照被投诉人要求,到公司培训四天,期间公司人事口头表示培训过后,如果三天试用期内合格,则培训的四天有工资,否则没工资。我于4月26号培训完后,27号上岗,一直兢兢业业的工作到5月8号下班,共上班八天。下班后被公司以今后不适应工作岗位为由直接辞退,并要求我马上去找人事办理工资结清事宜。当我找到人事时,人事以公司要求上满七个工作日为由,代表公司表示我有一天是属于加班,所以不到七个工作日,对方态度刁蛮,表示一分工资也不会给我。
2025-07-24 21:50尊敬的客户, 非常抱歉听到您在工作中遭遇的问题。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且在此过程中,公司的行为似乎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 首先,请确认您是否已经向公司提出过关于工作时间的申诉或请求。如果您尚未这样做,建议您立即采取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写信给公司的人事部门或者寻求法律帮助。同时,确保保留所有相关的沟通记录,以便在未来可能的纠纷中作为证据。 其次,了解并遵守当地的劳动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这些法规通常规定了最低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要求,以及对员工权利的保护。如果您发现公司在支付工资方面存在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解决,如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恢复正常的职场生活。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支持,请随时联系我,我会尽力提供必要的协助。 祝好,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