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进厂本来做统计的,试用期一个月,做了两个月后转人事部,厂里还要算我在人事部的第一个月是试用期,这样合理吗?
2024-11-03 01:30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不同部门工作期间,其劳动关系应当按照“谁先开始谁优先”的原则进行管理。也就是说,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从统计岗位转入人事部,因此应该将您视为新入职员工,并依据新的工作岗位来确定试用期。 一般来说,企业对于新员工会有一个适应期,以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地完成工作任务并融入团队。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和员工双方都有机会了解和评估对方的能力和表现。如果企业在试用期内发现您的能力或表现不符合要求,可以随时通知您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在试用期内的表现符合公司的期望,那么您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看看是否有可能延长试用期或者调整工作职责。这需要双方协商一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请记住,任何关于劳动关系的问题都应该由专业的法律顾问来解答,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您有其他关于劳动法规的问题,欢迎您再次提问。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