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因为一些工作以外的事情我老板娘意思是要辞退我,但是她也没有明说,想请问到时候老板不辞退我,我主动提离职是不是还要一个月以后才能走,那我这一个月期间我可以请假吗?
16天前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签订,并且您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义务,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您的雇主(即老板)没有正式通知并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您解除合同或终止雇佣关系,那么您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这意味着您有权在合同到期之前继续工作。 然而,是否可以自行提出辞职以及何时离开公司,通常取决于您所在的行业标准和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当您的职位需要进行定期评估或者当您的工作表现不佳时,雇主可能会选择提前解雇员工。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雇主提出请求,但请注意,这是出于个人原因提出的,并不是基于公司行为。 关于请假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在其他情况下,除非有特殊情况,如医疗期等,否则一般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上述规定,则可以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直接离职,而无需等待一个月后。同时,如果您的工作职责允许,请尽量利用这段时间来寻找新的工作机会,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