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应届毕业生,到一家艺考培训机构工作,当时并未声明该公司并无办学资格,而且校区建在工业用地上,因为地区政府查办,现需要搬迁,在培训班附件的租房押金因为租住时间不够不能退回,培训机构也没有相应的经济补偿,意思就是要跟的跟,不跟可以走,而且新校区也不一定能长期固定在那边,极可能半年后再次搬迁,在新地址等方面出现欺诈行为
2024-11-06 11:19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我必须提醒您,您的描述涉及到涉及合同纠纷和可能存在的违约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首先,关于租房押金的问题,由于租赁关系尚未结束,且租期未满,因此出租人无权要求退还押金。如果您对新校区的迁移计划有疑虑,建议与培训机构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协商解决办法。 其次,关于是否能继续参加培训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培训机构是否履行了合同中的义务,包括提供合格的教学服务等。如果培训机构确实未能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您有权拒绝参加培训并寻求赔偿。 最后,如若培训机构存在欺诈行为,您可以考虑向有关政府部门或消费者保护机构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依法维权。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如有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