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5月11日因股权纠纷暂停营业,告知员工暂停工作,并没有通知辞退员工,并且4月份工资还有30%还没发,昨天公司通知我被辞退了,补发四月份剩余工资,五月份工资结算到12日,外加一个月补偿(说是5月12日就已经被辞退)。 现在我对工资只结算到5月12日这个做法接受不了,想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工资给结算到6月26日,补发4月份剩余工资,并外加一个月补偿,是否合理?
2024-11-06 11:02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根据以下步骤提出劳动仲裁请求。 首先,您需要收集与您的劳动合同、薪资发放记录、工作证明等有关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作为支持您的申诉和要求的依据。 其次,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仲裁。如果您选择这种方式,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有的相关文件和证据,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期限进行提交。 最后,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您可以针对公司的行为和决定提出异议,并要求公司履行其义务,如支付未结清的工资、补发未发工资以及给予额外补偿等。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请务必咨询当地的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