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幼儿看护点做保安一年多,没鉴劳动合同,但是看护点的名称跟工商注册的名字不一样,我能主张双倍工资吗?谢谢!
2025-10-01 04:28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您有权要求看护点支付自入职之日起至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止的二倍工资。 请注意,您需要收集并提供以下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与看护点签订的任何书面协议; 看护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其存在合法经营地位的文件; 您与看护点之间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记录(如考勤表、工资单等); 与看护点沟通协商的相关录音或书面记录; 在职期间的健康检查报告或医疗证明等相关证据。 如果您无法自行收集上述证据,请考虑聘请律师协助调查和准备相关材料。 最后,请记得保留好所有与案件相关的文档和往来信件,以备不时之需。 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