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8月12号),我与经理请了无期限的假期,9月2号我去了厂里,老板娘跟我讲,按厂里规定假期超过12天最多l5天就自动离职,所以我写了辞职报告,合同期未满。像这种情况有补尝吗?补尝多少?
18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可以获得补偿。通常,员工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时,雇主可能会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或赔偿金。这些补偿通常是基于员工的工作年限、职位级别以及公司的政策而定。 然而,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因为您是在生病期间离开公司的,这可能导致您无法正常履行合同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雇主提出请求,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或行业标准获得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将取决于以下因素。 -您离开公司的时间长度。 -您在公司的工作年限。 -公司的政策和当地的劳动法。 如果您的情况符合某些特定的条件(例如,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请假),您可能还可能有权获得额外的补偿。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得到适当的补偿,建议尽快与您的雇主进行沟通,以便了解您的权利并采取行动。同时,确保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最后,请记住,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对于维护您的权益至关重要。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