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有劳动能力伤残程度结论,是否需要人身伤残评残鉴定
14天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劳动能力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那么其所在单位应当按月向其支付伤残津贴,并且应当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认定申请。同时,工伤职工可以申请进行人身伤残评残鉴定,以确定自身的伤残情况和相应的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