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爸爸自己开了一个小的装饰店,但是生意不是很好,有时候自己会出去接活,这次是一个本地的矿石场老板请我爸爸去干点散活,结果脚踝受伤粉碎性骨折,三个月不能干活、然后我们找到厂里的负责人,希望他负责医药费和后期取钢板的费用,他说他们只承担20%的责任,因为我们已经报了新农村合作医疗,我们还有办法维权么?
14天前您的情况涉及的是工伤赔偿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您父亲在工作期间受伤并被鉴定为工伤,那么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至于您提到的“新农村合作医疗”,这是一种新型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在中国农村地区推广实施,旨在减轻农民因疾病导致的生活负担。如果您的父亲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那么其医疗费用可能可以通过这个制度得到报销的一部分或全部。然而,具体的报销比例和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先查询当地的新农合政策,以便了解如何申请报销。 最后,如果您认为企业的责任不足以补偿您的父亲的损失,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收集证据、撰写诉状,并参加法庭审理。但请注意,这将是一项复杂而耗时的工作,需要您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和财务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