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问企業生育津貼:我于2017年8月生的小孩、产假期間一直拿江门的基本工資1350元、肆個月、現在上班公司幫我报了生育津貼金5868元。打入公司的帳戶、公司说這笔款是补給公司的、与我无关、請問律師公司這样做合法吗?
2025-08-04 09:03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和产假期间的生活费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因此,您所提到的生育津贴和产假期间的生活费应该由公司支付,并且在您的工资中扣除。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合法,建议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同时,也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以证明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