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潍坊高密的,我的父亲今年55在铸造厂上班12年,2012年的工资3万多老板一直拖欠至今不给!!!厂里有10多个工人的工资都没给,没有劳动合同,希望法律部门给予建议,希望有关部门帮帮我们农民吧
2024-09-14 06:5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父亲可能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或者临时工,这种情况下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与您父亲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不得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