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第一天工作单位说和我签试用期合同3个月以后交保险上面还写的有权利在试用期结束后辞退我还有试用期发生任何事故要我本人承认所以医疗费这样的合同有效吗只和我签试用期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如果我签了这合同有没有法律效益我是乙方
13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将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补签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其次,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进行考核,但不得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对于因员工过错导致的工作失误或安全事故,雇主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但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雇主权益得到保障。 再次,关于您的医疗费用问题,即使合同中未明确规定,但在试用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通常应由个人承担。但是,如果是因为试用期内的工作职责引发的健康问题,或者由于公司的行为导致的意外伤害,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属于工伤范围,以及是否有其他补偿措施。 最后,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