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这里是做销售的,我提前一个月跟他说我不做了,他还是喊我参加活动,卖卡,罚款这些都参加了的。活动在我走之前结束的,有14个客户交了订金的,我没分到一个客户,其他人都分到3到4个客户,(意思订金的钱,我就没有提成。)这样我可以找劳动局吗?
2025-03-14 23:38您提出的争议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竞业禁止条款和商业秘密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确实存在违反竞业禁止约定的情况,您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并要求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此外,如果您认为公司在活动中收取的款项属于商业秘密的一部分,那么这部分款项是否应该归属于您是一个法律问题。具体而言,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是否有权要求公司返还这部分款项,或者该款项是否应作为竞业禁止的补偿部分归您所有?这些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最后,建议您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法律顾问进行详细沟通,了解双方的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