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届毕业生,快毕业的时候2017年11月份去实习,,实习期应该是三个月,到现在,9个月了既不辞退我,也不跟我签合同,而且其他实习生每个月1400,我才800,请问,我怎么去维护我的权益,是不是超过三个月不签合同工资,应该发双倍工资?而且跟别的实习生一样把我的工资补上?
2025-09-25 08:41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关系的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一般为3个月)未被录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且应当依法支付其工资至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因此,在您没有被录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关于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问题,这取决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46条的规定,如果单位违反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但具体金额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建议您与单位协商解决,或者直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调解或仲裁。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聘请律师进行咨询和代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