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拖延发放工资,离职后仍未发放,可要求赔偿吗?国家规定什么样的赔偿呢? 我辞职于2018.9.21日。8月的工资原本应该9.15发放,现在9.25都未发放。当时签订劳动合同
2025-11-26 23:00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及时、准确地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如果因某种原因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按照法定标准进行补发,并可能要求赔偿损失。 关于具体的赔偿标准,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规定。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延迟支付工资的情形下,如自然灾害等,可以适当减轻或免除单位的责任。 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导致延迟支付情形下,比如劳动者无故旷工、怠工等,单位也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您能提供具体的工作时间、工作量和实际收入等情况,我可以更详细地为您解答如何计算赔偿金额的问题。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