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现公司工作四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直没有购买社保。现公司拖欠工资四个月。我应该怎样处理对自己最有利。
2025-02-21 10:05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在合同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应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得到相应的保障和福利,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或申请仲裁。 具体来说,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单、考勤记录等; 向单位提出补签劳动合同的要求,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补偿金; 如果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若调解无效,您还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