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娄底人,用人单位是湘乡电力公司,施工工地即工伤所在地是株洲,项目部是株洲,由于本人工作不稳定,请问按哪个统筹地区计算平均工资?谢谢
2024-10-22 12:05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关于您提到的工作地点和施工单位的情况,可以考虑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作为计算平均工资的标准之一。如果您认为在其他地方更符合实际情况,则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当地政策及法律规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联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详细咨询和确认。同时,也可以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咨询专业人士来获取更加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