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两年前我给同事十万元,我们一起申购股票,后来没弄上,于是就让他少投资点炒股,现在问他要钱 他说没钱,但他有两套房子,不过他和妻子17年8月份离婚了,财产都归他妻子,请问我如何能把这钱要回来?她妻子有没有义务还钱?
16天前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如果您的丈夫与前妻已经离婚,那么离婚协议中应该会明确约定各自名下财产的归属。 关于您提到的10万元的投资款,如果您认为这笔款项是您个人出资,则可能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该笔款项确实是由您个人出资,而是由您作为出资人参与共同投资的话,您可能需要证明自己在投资过程中的贡献以及实际的出资金额,才能主张自己的权利。 至于您提出的问题,即您的妻子是否有义务偿还这笔债务,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相关合同条款。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同意将共同财产用于投资或共同经营,且这部分投资或经营行为符合家庭生活的合理需求,则该部分债务可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还款责任。 建议您详细阅读离婚协议书及相关文件,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仲裁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和不必要的成本。